『 道德是要求自己的,而不是要求他人的 』-《法治的细节》
罗翔老师一个极具逻辑又十分温暖的人,许多人被他的清醒语录圈粉。
今天,跟着罗翔老师的《法治的细节》感受一下法治的温度。
概述
人类最古老的三门学科:医学、神学、法学。
- 当一个人的身体出现了状况需要医学;
- 当一个人的灵魂出现了问题需要神学;
- 当社会出现了问题,便需要法学。
人无完人,每个人的内心都有幽暗成分,这些幽暗成分是不确定最大的来源,也是社会乱象的起因。
所以书里说:
法治最大的意义就是在不确定中寻找确定。
法治和正义
人类诞生后,产生了一系列社会道德用以约束我们的内心秩序。但道德的力量十分有限,对于那些更加严重的道德行为,必须借用法律的惩罚来约束。
因此
它们有着共同的目标:宣扬正义、维护秩序。
那么,正义真的存在吗?法律是否代表正义?
书里说: 正如圆一样,完美的圆是存在的,但由于人类的有限性,再精确的仪器也画不出完美的圆 。一如正义和善良也是客观存在的,但是人无法再现实世界里实现彻底的正义。
由此法律有两个要义:
- 良法而治,普遍遵守:它表达了我们对追求正义的态度。
- 虽不能至,心向往之:也表达了正义的本质。
书里举例了许多案例帮助我们理解法治,分享其中两个
案例一:道德和法律
1967年,哲学家福特提出了电车难题。
说的是一个疯子把五个无辜的人绑在电车轨道上,一辆失控的电车朝他们驶来,并且片刻后就要碾压到他们,但他可以拉一个拉杆让电车开到另外一条铁轨上,然而另一条轨道上也绑了一个人。
面对这种情况拉动拉杆是否有罪?
- 持道议论态度的人认为禁止杀人是最基本的戒律,人的生命是不能比较的,应该判处有罪。
- 持功利论态度的人认为多个人的生命比一个人的生命更加重要,牺牲少数人的生命保全多数人的生命是正当的,应该判处无罪。
法律中有一个概念叫"紧急避险",指的是在紧急状态下为了保全自己或他人的合法权益,可以通过损害一个较小的利益来保全一个更大的利益。如果不考虑伦理仅从价值量化的比较上看,5大于1,紧急避险当然成立。
然而任何人的生命都是无价的,因此问题的关键并不是生命的价值比较,而是必须践行尊重生命的道德规范。如果无视道德规则的指引,在法律中只是进行功利的价值比较,那么整个道德秩序可能崩溃,社会也会瓦解。
案例二:网络和法律
2008年,女白领姜岩自杀之前,在网络上写下自己的"死亡博客",记录了两个月来丈夫王某与案外女性冬某的合影照片。
之后网友运用"人肉搜索"将王某及其家人的个人信息全部披露,王某不断被网民威胁、谩骂,收到恐吓邮件。很多网友将此事闹到了王某的单位,王某因此遭到了辞退。激动的网友甚至找到了王某父母的家,在门口用油漆写下了"逼死贤妻"等字样。
这个案件值得我们思考的问题是:在道德上可耻的人有没有名誉权和隐私权?
一方面人的认识能力是有限的,如果没有正当的程序我们不能随意给人贴上好坏的标签。另一方面,即便是罪犯也有人格尊严,也 不能随意地进行侮辱和诽谤 ,所以司法规定不允许对犯罪分子游街示众。人肉搜索在某种意义上就是一种变相的游街示众。
书里罗翔老师还分享了 关于代孕受否应该合法?死刑是否应该被废除?精神病人的刑事责任? 等许多案例等分享,这里就不一一列举了。
罗翔语录
我们因为无知而读书,读书又让我们真正地承认自己的无知与浅薄。
拒绝读书当然是一种愚蠢,但是因为读书而滋生出骄傲与傲慢是一种更大的愚蠢。人不需要被教导,人只需要被提醒。
抽象的关爱与具体的帮扶之间的距离也许比天到地都远。
如果自由不加限制的话,一定会导致强者对弱者的剥削。
最后,分享康德的一句话结束今天的阅读:
《法治的细节》
- 作 者:罗翔
- 出版年:2021.11
- 分 类:社会文化
法治不断走向“对弱者的怜悯”,是一种进步,还是一种倒退?
——来自 @不略